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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献彬检察长办理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时间:2020-07-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7月3日,颍上县八里河镇东十八里铺街发生一起持刀绑架未成年少女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颍上县检察院检察长宋献彬获悉后,立即安排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并以承办检察官身份办理该案。

7月7日,宋献彬带队到颍上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认真听取侦查人员关于案件事实及侦查情况的介绍,查阅案卷材料,充分肯定案件侦破工作,指出侦查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次日,宋献彬又制作提前介入意见函,书面告知公安机关需要继续侦查的内容。

宋献彬检察长办理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7月13日,颍上县公安局将张某、王某某涉嫌绑架、强制猥亵案提请批准逮捕。受案后,宋献彬认真审阅卷宗,拟制诉讼文书,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远程提讯。讯问中,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详细讯问案件主要事实和关键情节,并开展法治教育,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宋献彬检察长办理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宋献彬检察长办理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7月15日,宋献彬向两名被害人及未成年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告知诉讼权利,听取他们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当得知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存在阴影,生活受到影响时,宋献彬又安排本院心理咨询师给予心理疏导。

宋献彬检察长办理一起重大恶性刑事案件

 

7月17日,颍上县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绑架罪、强制猥亵罪,王某某涉嫌绑架罪依法批准逮捕,并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