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在颍上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中砥砺前行,在“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中开拓进取,在服务保障实力颍上、魅力颍上建设中担当作为,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为颍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县人民检察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2019年度综合考核优秀单位、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授予民营经济服务奖,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第十一届阜阳市文明单位,亮剑“虚假诉讼案件”品牌被评为2019年度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品牌,“杨亚军等人虚假诉讼民事监督专案组”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共青团支部被评为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6名干警受到县级表彰,12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3名干警受到省级表彰。
一、强化服务使命,提升保障发展能力
勠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联合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领导小组,加强对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领导、指导和审核把关。严惩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依法起诉4件4人,从严从快对全市首例涉疫情防控案件辛某某妨害公务案提起公诉。抽调44名干警参与两个乡镇和慎城镇两个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抽调52名干警第一时间赶赴慎城镇两个社区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用力打好民营经济服务战。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实施“351”工程,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企业家社会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批捕5件14人,起诉4件13人,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扫清“障碍”。开展涉民营经济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运用提请抗诉、发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监督纠正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事判决和审判、执行违法行为,帮助武某某诈骗案8家受害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着力服务“六稳”“六保”,对民营企业人员涉嫌犯罪案件不批捕3件3人,不起诉10件13人,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活动,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让民营企业甩掉“包袱”,轻装上阵。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金融领域刑事犯罪,批捕1人,起诉2人。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投入扶贫资金10万余元,协调资金80万余元,帮助三个帮扶村解决现实问题;开展“法治护航精准扶贫”活动,推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26万余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能。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人,起诉64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份,全部被采纳并已整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聚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扎实开展“一十百千万”“六清”“五大会战”等专项行动,坚决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恶案件提前介入5件,批准逮捕2件2人,决定逮捕1件2人,起诉8件62人,46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优质高效办理了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王振青等21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专题研究部署“打财断血”工作,依法追缴涉案财物471万余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涉案财物依法提出没收意见,对判决已生效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专题研究部署“行业清源”工作,向“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发出检察建议10份,全部被采纳并已整改,进一步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滋生土壤。聚焦“伞网清除”,深挖并移交涉黑恶“伞网”线索2件,起诉“保护伞”6件7人。
二、强化为民宗旨,提升执法办案效果
严厉打击重点犯罪。严惩毒品犯罪,受理提请逮捕2人,批捕2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人,起诉21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最大程度守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严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犯罪93人,起诉315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严惩“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44人,起诉85人,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欠薪犯罪,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人,坚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批捕4人,起诉2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6人,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用得放心。
极力保护重点人群。改变“坐堂办案”,实行告知权利以“上门为主、到院为辅”,听取意见以“当面为主、电话为辅”,充分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尽可能减轻被害人特别是农村地区被害人负担。开展“司法救助+扶贫”专项活动,办结对贫困户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帮助“雪上加霜”的贫困家庭渡过难关。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8人,起诉64人,快捕快诉了吴某某故意杀人案,用最严厉的惩罚,守护“祖国的花朵”。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相对不起诉6人,心理疏导33人,跟踪帮教86人次,最大限度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
积极创建温暖控申。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完善硬件设施,耐心听取诉求,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04件,成功化解了信访22年的陈某某申诉案。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约访11人,办理信访案件14件,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的群众信访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让信访群众明明白白。办结刑事赔偿案件2件,给予赔偿2件,支付赔偿金1.6万元,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力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参与“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禁毒宣传日”等集中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民法‘典’亮生活”及“法律六进”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全面推行法治副校长制度,委派18名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和青年检察官兼任城区和乡镇部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3次,帮助未成年人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通过“两微一端”“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声音。
三、强化理念更新,提升“四大检察”品质
刑事检察有新作为。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批捕243人,不批捕88人,追捕5人;起诉733人,不起诉140人,追诉 32人。受理职务犯罪案件14件16人,提起公诉11件13人,改变管辖2件2人。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扣押涉案财物1322万余元,坚决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到“便宜”。精准实施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监督立案22件,监督撤案22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违法49件,提出抗诉10件。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刑期计算错误4人,监督收监执行9人,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56件。
民事检察有新成效。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理念,办案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市首位。提请抗诉民事生效裁判案件29件,已被支持2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被采纳并决定再审49件。发出执行违法检察建议33件,审判违法检察建议10件,全部被采纳并已纠正或整改。制发的2份检察建议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书,办理的杨某某等民间借贷纠纷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被高检院第六检察厅作为典型案例进行转发。
行政检察有新突破。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依法维护法院公正判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3份,实现“零”的突破。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积极介入淮河颍上关屯段河道非法建筑拆除案件,协助化解行政争议,监督履行强拆职责,助力完成水利部督查整改任务。
公益诉讼检察有新进展。挂牌成立河湖长制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生态环境检察官办公室,合力保护颍上“碧水”“蓝天”“净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件,被采纳并整改落实14件,正在整改落实4件。对一家县直单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谢某某、李某某危害公共安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理的江西某化工企业非法倾倒危化物案被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编入全省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培训班学习资料。积极参与橄榄蛏蚌保护区禁捕退捕工作,针对淮河、颍河流域非法捕捞、非法网箱养殖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全部被采纳并已整改落实。公益诉讼五大法定领域实现检察监督全覆盖,对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外领域发出检察建议5份。
四、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司法改革活力
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办案职权清单》,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细则》,引导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严控上检委会案件,倒逼检察官提高能力、依法履职,检委会研究案件较上年下降50%。制定《实施意见》,规范常见、占比较大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刑事犯罪相对不起诉工作,防止检察官不敢担当、构罪即诉和乱担当、该诉不诉。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成为常态,主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07件。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牵头召开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席会议以及律师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逐步扩大认罪认罚案件适用范围,实现所有类型案件全覆盖。对76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人数达88.9%,较上年上升61.5个百分点,促进罪犯改造、修复社会关系。结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和解制度,依法行使不起诉决定权,决定相对不起诉103人,较上年上升80.7%,体现了检察担当,也挽救了103个家庭,让103名轻微犯罪嫌疑人“重获新生”。建立内审合议制度,加强内部管控,保证量刑建议质量,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7.3%。持续开展“四防”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保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范落实。
着力优化“案-件比”。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检察室,协助提高侦查质量和效率。积极发挥刑事诉讼主导作用,提前介入案件36件,较上年上升24.1%。依法行使补充调查权,自行补充调查案件88件,较上年上升100%。严格控制案件延期和退回补充侦查,延期案件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较上年分别下降40.5%、30.4%,平均办案周期缩短15天。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调整优化检察官办案组,将“案-件比”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和案件评查,着力提高办案质效,“案-件比”从2.6降至1.5,大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
不断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实现检察工作网与检察内网分离,部署上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推进科技深度应用。加强12309服务热线和辩护与代理平台使用,努力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网上信访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会议系统、智能语音应用,提高办案和工作效率。常态化应用远程提讯系统,开展远程提讯215次,加快了办案进度。疫情期间,为监察委、法院、公安机关、律师、未成年人亲属“云”提讯、“云”开庭、“云”会见提供技术支持70次,实现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两不误。
五、强化人本观念,提升检察队伍素能
注重思想引领。实行“第一议题”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干警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组织周一“夜学”,改进业务学习方式,引导干警深刻理解法律原意、政策精神,提高运用水平。学习先进典型,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讲忠诚、严法纪、强震慑”专题警示教育、“以案五说”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专题活动,部署“12+2+2”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引导干警见贤思齐,以案为鉴,树立高线,守住底线。制定分级家访制度,上门了解干警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及时提醒和指导。
激发队伍活力。常态化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及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营造积极健康的机关生态。开展“书记讲堂”7期、“青年讲堂”17期,提供交流讲台、展示舞台、锻炼平台,全面提升干警素能。制定人才培养五年规划,通过“检校共建”“检检交流”“师徒结对”“实战训练”“教育培训”“课题研究”、组织参加上级院业务培训、业务竞赛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培养、锻炼年轻干警,储蓄后备力量。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制度17项,修订制度2项,狠抓制度执行落实。大力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地落实,记录报告重大事项66件,4人写出“零报告”书面情况说明,刹住了“打探风”“说情风”“干扰风”。开展“一家两制”现象及“失信被执行人”专项摸排活动,保证检察队伍纯洁性。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全覆盖评查案件1476件,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向办案部门及人员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78件,促进执法规范化。
自觉接受监督。高度重视县委和市检察院党内政治监督谈话指出的问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27条、48条。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措施14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刑事检察工作,对审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5条。加强日常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16次、检察开放日4次。推行检务公开,依法公开各类法律文书63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3条。
各位代表,一年来颍上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颍上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悟不够深,结合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颍上经济社会发展不够主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较为薄弱;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检察人才尚未形成梯次;四是内部管理机制尚不健全,管理不够精细;五是从严治检压力传导不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风险防控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以及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为己任,以提升队伍素能为抓手,以监督精准化、制约刚性化、司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为重点,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检察队伍,推动颍上检察工作更好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颍上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实力颍上、魅力颍上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以服务为根本,全面提供司法保障
用新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聚焦颍上“十四五”发展规划,系统思考,统筹谋划,努力为颍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检察服务。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深化温暖控申创建,推进平安颍上、法治颍上建设。扎实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351”工程,为颍上民营企业和“八大支柱产业”发展提供更精准服务和保障。坚持目光下移,检力下沉,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落实“河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活动,保障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增强群众感受
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把体现人民至上的民法典精神应用到每一起案件办理全过程。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注重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深入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统一集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保护弱势群体,依法严惩侵害农民工、老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违法犯罪。
三、坚持以质效为导向,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树立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抓好更高质量、更好效果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加强一审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深入推进虚假诉讼监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加大对行政审判人员违法和执行违法监督力度,继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开展“保护耕地资源,守护耕地红线”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更好服务绿色发展。加大检察建议力度,提高检察建议质量,促进社会治理。
四、坚持以责任为核心,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深化落实“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不断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细则及评分标准,切实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严格检察官遴选标准,认真落实检察官退出机制,切实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劣者汰”。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评机制。推进公开听证案件覆盖所有检察业务部门、业务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更多地参与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大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大科技在检察决策、司法办案和监督管理中的运用。
五、坚持以“四铁”为标准,全面锻造过硬队伍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着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力增强洞察力、预见力、决策力、执行力和约束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基础工作,提高基本能力,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坚决根治顽瘴痼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潮平岸阔催人进,风正扬帆正当时。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定、决议,再接再厉,真抓实干,奋力为服务颍上“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