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2017年12月16日在颍上县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月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参与监察体制改革,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被市院授予“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单位”称号并荣记三等功,受到县委通报表彰。

一、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助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决落实县委和上级院重大决策部署,实现与全县中心工作合拍对路、同频共振。

一是发挥职能优化发展坏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惩治阻碍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干扰“五大专项行动”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发生在农村养老保险、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重大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3人;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生产经营以及破坏环境资源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件84人,提起公诉70件116人。在办案的同时,针对相关领域中存在的违规乱象,先后向县委呈交《行政履职监督情况报告》、《关于颍阳安置区安置房建设、分配及资金管理调查情况的报告》等四份专题报告,并全力投入到县委统一部署的集中整治活动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是契合中心工作有序开展。在立足本职、恪守本责的基础上,积极投身县委部署的各项治理活动,先后参与“沙混站”整治、九年义务教育“薄改工程”推进、城乡环境治理、非法采砂集中打击等多项专项行动,从检察工作角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打击非法采砂行动中,牵头组织公安、水务、国土、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迅速收集固定证据,依法建议移送并立案监督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件13人,查扣非法采砂船只17条,黄砂10余万立方米。专项整治工作获得了县委领导批示肯定,被阜阳电视台《法治阜阳》栏目专题报道。

三是倾力参与脱贫攻坚战。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一项必须按时保质完成的政治任务。着力惩防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在市院统一部署下,深入开展“惩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定点帮扶工作,选派2名检察骨干到江口镇、新集镇任扶贫专干和扶贫队长,组织48名干警联系了江口镇周圩、刘庄、孙庄的382名贫困群众对口帮扶,通过定期走访、随时联系、集中交流、跟踪问效,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教育、监督、服务等职能作用,利用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公开审查、促成刑事和解、深化检务公开等途径,开展以案释法。依托“江淮法治行”、“举报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开展法治宣传4场次。反渎、反贪两部门获得“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3名干警分别获得“优秀政法干警”和“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依托颍检公益联盟分会,开展为贫困人员送温暖、到福利院送爱心、为重大交通事故献血等多项公益活动,被县文明办评为“志愿服务先进单位”。

五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2件,检察长接待来访43次66件183人。对持久性信访、群体性信访,坚持带案下访,先后多次到迪沟、黄坝、古城等乡镇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交流。应省巡视组的要求,围绕迪沟信访症结系统梳理、逐案分析、谋求对策,形成详尽报告呈报巡视组。积极开展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涉检信访维稳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十九大期间,会同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排查重点人员,依法严厉打击非访人员,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9人,收到良好警示效果,杜绝了涉检进京访。

二、准确把握刑事政策,服务平安大美颍上建设

刑事案件办理中,坚持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举、从严打击和从宽处理并行,促进全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严厉惩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立足颍上社会治安实际,密切关注社会治安的新动向、新问题,突出打击重点,注重打击实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62件45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40件29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644件808人,经审查,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608件749人。其中,对破坏社会秩序的聚众型犯罪批捕50人,起诉46人;对扰乱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批捕16人,起诉49人;对“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侵财类犯罪批捕55人,起诉94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3人,起诉36人;对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团伙犯罪批捕12人,起诉26人;对涉毒犯罪批捕 13人,起诉71人。依法对王国春、王国典等6名被告人聚众斗殴案提起公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旁听审理;依法指控了吴增桥、王露等8人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被阜阳电视台播放,均收到良好的震慑效应。

二是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按照最高检“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要求,将是否有利于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作为衡量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捕前促调、诉前促调和赔偿保证金制度,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轻微犯罪,因达成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28人,相对不诉11人;妥善办理未成年案件,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各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制度。在校学生王某某与同学发生争执而持刀将同学捅成重伤二级,鉴于其案发时刚满15周岁,有悔罪表现并且得到被害人谅解,我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6个月考验期后决定不起诉。

三是严密诉讼当事人权利保障网。严格执行各项辩护代理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符合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无一例外地联合司法行政部门为其指定辩护人和提供法律援助;对有明确被害人的案件,逐案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共指定辩护33件次,听取被害方意见478件次。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供宽松便利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各项权利,建立并开展了专门接待律师的窗口服务和网上预约制度,共接待律师134人次,直接听取律师意见134人次。

三、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将查处职务犯罪纳入到县委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中,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3件29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9件24人,渎职侵权案件4件5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499万元。办案规模继续居于全市基层院前列。

一是注重查办大案。查办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5人,查办渎职犯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件1人,被查人员中科级以上干部6人。先后查办了县房产局原副局长季田贪污案,慎城镇原人大主席李先平滥用职权、受贿案,县残疾人联合会原理事长李兴东贪污、挪用公款案,市容管理局原负责人曹勇滥用职权、受贿案,县建设局原副局长李强受贿案,县房产局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谷建军受贿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上述案件涉案人权力集中,涉案资金巨大,社会影响广泛,提起公诉后,李先平、李强、谷建军均已被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12年、12年、7年,并处40万元到200万元不等的罚金。

二是注重保障民生。查办侵害民生民利的扶贫、农保、拆迁安置、殡改、计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5件21人。办案实践中,克服就案办案的机械司法倾向,将视野放宽、触角延伸,不仅严查个案,更深入摸排和梳理发案领域中存在的违规违法、危害民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一体监督纠正。在办理慎城镇颍阳社区文书韩文风、主任冯俊堂贪污安置房和安置款案件中,对安置房建设、分配及资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逐一排查,查出非政策安置房46套、非政策安置门面29间、欠缴安置配套款500余万元及多支付的安置房建设工程款469.91万元,并就此向县委提交《关于颍阳安置区安置房建设、分配及资金管理调查情况的报告》,工作成效得到县委充分肯定。

三是注重惩防一体。坚持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注重基础性预防,广泛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类案预防。共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78件次,进行案例分析、预防调查和发出预防性《检察建议书》9件,撰写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由县委办在全县转发。先后到不同部门及有关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12场次,受众达5000余人次。与邮政部门和卫计部门联合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邮路和医疗系统职务犯罪预防等专项活动,在农保等领域开展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在强大宣传攻势下,有1名乡镇干部主动到检察机关说明挪用资金情况,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四、自觉履行监督职能,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将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主线,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力求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立案侦查监督。全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8件、撤案15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件,通过立案监督防止和纠正了以罚代刑,促进了公正执法。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9件23人,不起诉4件4人,对构成犯罪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捕19人,追诉10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向县公安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7份,公安机关均及时整改纠正。

二是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加强刑事裁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起上诉审抗诉4件,提请审判监督程序抗诉1件,均得到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同时,对合法正确的判决裁定,及时向申请抗诉人作出不予抗诉的答复,坚决维护法院审判权威。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规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在做好息诉工作的同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发《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性检察建议6件。同时,为配合法院集中开展执行活动,有效对付“老赖”,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和公安机关签署了《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监管违法情形向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书》11份。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该类案件21件,有效改变审前羁押率过高状况,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开展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工作,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2件。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 13件,督促收监执行8人。

四是加强行政检察监督。监督行政履职中的违法行为,共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19份,涉及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商品房预售金管理等多个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6件,有效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交的《关于颍上县 “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杨湖镇贫困村道路项目质量问题的调查报告》,得到县委书记作出批示肯定。

五、切实践行改革部署,确保各项改革平稳推进

2017年度,检察机关面临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的双重改革,这是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公正司法和反腐斗争的必然要求。我院坚决服从、积极投入、全力配合,确保改革推进中人心不乱、工作不断、节奏不变。

一是顺利推动员额制改革。根据上级院统一部署,完成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人员选任和等级确定工作,首批入额36名政治素养高、司法能力强、办案业绩好、职业操守正的检察官,占全院总人数的37.1%,任命了18名检察官助理。第二批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已按照程序完成了考试组织和业绩考核工作。基本实现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履其职、各司其职的分类管理目标。

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推行了新的办案模式,落实了权力清单。凡是入额的检察官,从院领导到一般检察人员,一律直接办理案件,突出司法办案的亲历性和责任性。全面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情况月通报制度和绩效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示范效应。一年来,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66.26件,院领导办案79.45件,超额完成了应有的办案比例。

三是坚决服从监察体制改革。平稳过渡、顺利转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我院按照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要求,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保持职务犯罪侦防工作节奏不变、规模不降的强劲状态。在县监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配合县纪委倒排工期、卡点接茬,按期完成了对19名转隶人员的考核考察、编制划转以及案件线索移交等工作,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初步完成。

六、倾力打造规范司法,健全机制全面强化制约

牢固树立以规范促质量、树公信和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各方监督之下,不断健全机制、规范自身。

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司法。持续将规范司法深入化、常态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严格案件管理,确保每一起案件的实体决定和程序操作都全程留痕、受到规制。组织案件常态化评查,对办结案件100%自查,25%的案件接受省市院评查,对发现的办案瑕疵和问题,立即整改。建立执法档案,将办案质效纳入干警执法档案,与干警晋升、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持续开展规范司法活动,检察干警的理念意识、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均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

二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就检察工作作出的各项决议。通过邀请加入“两微一端”、旁听案件公开审查和出庭公诉等途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主动向其推送检察工作信息,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就我院“加强侦查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2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条、公开法律文书347份,拉近了检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距离,提升了履职效果。

三是健全管理保障机制。围绕基层院建设“八化”要求,在抓好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同时,同步健全管理机制和检务保障机制。年初被省院评为 “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十个典型基层院”之一,全市检察机关“学定远  比颍上”基层院建设推进会在我县举行。坚持以制度建院、以制度管院、以制度治院,修订完善了25项规章制度。稳步推进“互联网+检察”的检察信息技术和智慧检察建设,信息引导侦查被省院评为品牌项目,智能语音输入、电子检务综合应用平台正在积极试运行。

七、全面强化从严治检,致力锻造素能过硬队伍

“两学一做”、“讲看齐、见行动”、“讲重作”、“严转提促”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地打造一支靠得住、过得硬的颍上检察队伍。

一是重视思想政治和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警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干净”的基本操守、“担当”的宗旨理念,全县政法系统“面对五对矛盾,我们怎么办”专题讨论和“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研讨会在我院召开;严格落实和强化“两个责任”。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覆盖的党风廉政体系。制定和实施《效能督查办法》,坚持每周一督查、每查必通报。

二是全面循序抓实抓好党建。坚持将党建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以党员队伍为主体,以达标支部建设为抓手,抓实抓好、抓深抓细。坚持每月一次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围绕学习教育主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各支部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常态化。先后多次组织党员接受警示教育和红色教育。新建成的党员活动室和四个标准化党支部已通过县直工委的初步验收。

三是提升检察干警业务素能。保持浓厚学习氛围,努力创建书香型检察院。去年开展的“青年检察官论坛”,今年又创新开展了“党组中心组成员论坛”,促进了干警知识更新和眼界开拓。利用业务竞赛、检校联建、理论研讨等多种平台进行岗位练兵,在与阜师院开展的“检校辩论”以及各类演讲比赛、征文活动中,我院均获佳绩。目前,我院拥有10名全市检察系统业务尖子、1名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1名全省优秀反渎局长。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持之以恒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固然可喜,但瓶颈不容忽视。我县检察工作在发展和推进中也暴露出毋庸置疑的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在履职效果方面,法律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规范司法方面,部分干警还没有真正养成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不规范现象时有“回流”,“粗心、粗糙、粗放”问题时有暴露,检察公信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结构还不尽合理,整体素能与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仍存差距,班子缺额现象严重,职级待遇还有待逐步解决;四是在院务管理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仍不宽裕,财政支出吃紧,各项机制建设还存在亟需改进的短板;五是检察文化建设方面,还缺乏中长期的系统规划,硬件文化设施基本空白,内容和形式也不够集中和新颖。面对上述问题,我院将立足实际,有效谋划,寻求多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精准脱贫的攻坚之年。新的时代呼唤新的奋斗,新的形势要求新的举措。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调整工作重心,转换工作模式,持续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成效,在法律监督上实现新作为,在公正执法上打造新亮点,在自身建设上迈上新台阶。

一、树牢“四个意识”,十九大学习贯穿始终。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高潮,真正做到用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实思想、指导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实际行动和司法实效体现十九大对法治工作的各项要求。同时,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十九大精神宣讲任务。

二、积极顺应改革,惩防腐败不打折扣。对接监察体制改革,调整检察机关惩防腐败的重心重点。谋划好检察职能与监察职能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上的对接,实现无缝顺畅的职能转换和承续,切实发挥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支持公诉权能,依法、高效、准确地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如既往地发挥好刑事检察职能,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机关协调配合,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身安全和侵犯公私财产权的聚众型、暴力性、多发类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着重打击,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因邻里纠纷等原因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等特别程序的适用,努力在检察环节化解矛盾、消除对抗、挽回损失,促进社会和谐。

四、强化检察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夯实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主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力求监督实效。健全包括“两法衔接”在内的立案监督工作机制,着力监督纠正“以罚代刑”等有案不立、有案不移现象,以及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的违法立案现象,探索试行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检察监督,前移侦查监督触角;加强刑事执行尤其是社区矫正活动的监督,逐步开展对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和判决裁定执行的监督,协助和推动法院在法治轨道内有效解决“执行难、难执行”的难题;广泛开展行政检察监督,依托公益诉讼权能,果断对怠于履职、错误履职、违法履职行为提出检察建议,真正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的应有作用。

五、推进规范司法,完善司法责任制。结合本院实际,对已经推行的改革措施和办案机制进行“精装修”,完善配套制度。继续落实入额院领导、入额检察官主办案件的要求,合理配置和使用检察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在办案质量和效率上实现新的突破。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和案件评查,真正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自觉规范检察权运行,坚决防止“灯下黑”。

六、健全完善制度,从严从实内部管理。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党建带队建,扎实推进政治思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正气、增强公信,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营造文化育检氛围,真正发挥文化铸魂效应。强化效能督查作用,继续执行“周督查、周通报”制度,督促每一位干警出勤、出力,防止懈怠。

七、服从县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围绕2018年度全县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和改革决策,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检察职能,做好保驾护航和保障促进工作。定期向县委报告重大案件、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部署,并在县委领导和支持下,尽快健全班子。对县委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及时高效、保质保量予以落实和完成。定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阶段性工作和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丰富与人大代表联系途径和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及时落实决议。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决不辜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登高望远、再启新程,戮力同心、再取佳绩,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而不懈奋斗,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