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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指使他人开车致一人死亡身陷牢狱之灾
时间:2021-12-14  作者:第一检察部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增加家庭收入,2020年初家住颍上县某乡镇的小松购买了一辆垃圾车给人送垃圾。在寻找驾驶员时,为了节省开支,他明知自己的妹夫小新只有C1型驾驶证,不具有驾驶垃圾车的资格,仍劝说小新为其当垃圾车驾驶员,并安排妻子带着小新跟车学习,等小新能熟练驾驶了,才让其独立驾驶垃圾车。20203月的一天下午,小新驾驶垃圾车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将一名骑电瓶车的人撞成重伤。小松得知后,为了能报保险,就让小新离开现场,自己冒名顶替驾驶员。

  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的小新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的小松因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事故,也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案件到审查起诉阶段后,小新和小松自愿认罪认罚,接受了颍上县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近日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小新有期徒刑11个月,小松有期徒刑7个月。二人收到判决后,均明确表示服判不上诉。

  检察官说法: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承包人指使他人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车主们千万要以此为鉴,避免出现类似事情的发生,千万别以为是光赔钱的事,到时候犯罪了还不知道咋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