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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案件
疫情做公益 犯罪轻处理
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南照镇六里村就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向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宣布不起诉决定,鉴于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案发后认罪、认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参与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故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如何处理轻微刑事案件

 

王某某因扶贫、拆迁的事务多次到南照镇六里村村部随意辱骂,扰乱村基层组织正常工作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其案发后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六里村村委会证实,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配合美好乡村建设、在疫情期间主动帮助村组织实施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颍上县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各方代表认为,王某某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且自愿认罪认罚,符合不起诉条件。

 

 

检察官向王某某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对其进行了口头训诫。

王某某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规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

 

不起诉公开宣布

 

此次宣布会有南照镇六里村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在场旁听,既进行了法治宣传,又提升了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公信力、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