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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2017117日在颍上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月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上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颍上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队伍为根本、以改革为动力,各项检察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塑造了新形象,走出了新路子,打开了新局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省十大品牌检察院”、“全省十大典型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检察院”、“全县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一、围绕发展新常态,全力服务全县大局

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结合点、着眼点和立足点,实现与全县中心工作的合拍对路、紧密融合。

一是发挥权能,促进发展环境优化。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先后开展了“深入查办和预防破坏能源资源背后职务犯罪”、“惩治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司法不公背后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领域职务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立案查处上述领域中破坏和阻碍发展的职务犯罪案件5887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非公企业和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经营环境,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假冒商标、合同诈骗、破坏生产经营等各类犯罪41人,提起公诉47人,成功指控了谭纯、李彬等21人组织传销团伙犯罪案。在整治金融秩序活动中,依法批准逮捕贷款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等金融类犯罪22人,提起公诉21人。

二是主动作为,护航颍上城乡建设。始终与县委的部署和要求同频共振,为城乡建设保驾护航。先后查办征地拆迁补偿和城镇化建设工程监管领域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9件66人,依法查办了慎城镇原副镇长王守春贪污、受贿案,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强受贿案,县房产局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原主任谷建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多起职务犯罪大案。主动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监管,先后牵头住建、财政、社保等部门对一事一议道路工程、灵台湖灌溉工程、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工程、新集镇以工代赈道路工程、全县教育薄改工程、农保资金管理等进行了调查,立案查处发生在上述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18件22人,推动了工程质量改进、资金安全管理。

三是依法应对,解决疑难信访事项。依法将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和诉讼机制,做到接访及时、处理合法、化解有力、救助到位、打击果断。五年来,共受理来信来访673件次,开展举报宣传28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3件、司法救助案件3件。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亲自接访1161人次。针对信访集中的迪沟、黄坝、古城等乡镇,派驻专案组,一方面集中查办群众举报的职务犯罪案件,一方面协助当地党委政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专案组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发生在塌陷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26人,直接接访1000余人次。与此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信访涉嫌刑事犯罪人员,依法对非访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杨士侠等8人予以打击,收到良好的警示效果,维护了信访秩序的稳定。

二、宽严相济担使命,助力平安颍上建设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坚持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从严打击和从宽处理并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举,保障全县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一是聚焦重点,突出打击实效。立足颍上社会治安实际,密切关注社会治安的新动向、新问题,坚决突出重点,注重打击实效。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2206件265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88件2016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53件3789人,经审查,向县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505件3044人。其中,对破坏社会秩序的聚众型犯罪批捕75人,起诉79人;对“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侵财类犯罪批捕306人,起诉417人;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放火、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重伤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1人,起诉315人;对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团伙犯罪批捕90人,起诉101人;对涉毒犯罪批捕275人,起诉442人。

二是把握政策,注重矛盾化解。严格按照最高检“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效果”的要求,将是否有利于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和谐作为衡量办案效果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捕前调解、诉前调解和赔偿保证金制度的执行,对符合法定刑事和解情形的轻微犯罪,因达成刑事和解不批准逮捕300人,相对不诉80人;妥善办理未成年案件,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专人办理、法定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封存记录、附条件不起诉等诉讼制度。2016年度,办理一名刚满14周岁的在校学生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案件,考虑其系与同学偶发口角进而争执,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收到良好办案效果。

三是理性平和,强化人权保障。严格执行各项辩护代理制度,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对符合指定辩护和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无一例外地联合司法行政部门为其指定辩护人和提供法律援助;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提供宽松便利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等各项应有权利,建立并开展了专门接待律师的窗口服务和网上预约制度,共接待律师983人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程序中直接听取律师意见186人次,书面听取律师意见36人次。

四是拓宽渠道,力参社会综治。自觉参与联调联促等各类社会治安整治活动。结合办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讲座、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开展法律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成立颍检公益联盟分会,开展为贫困人员送温暖,到福利院送爱心等多项公益活动,被县文明委评为“志愿服务先进单位”。联合县司法局、县劳动就业局举办社区矫正人员劳动技能培训班。

三、惩防并举肃贪腐,大力推进廉政建设

始终将查处职务犯罪纳入到县委反腐败斗争的整体部署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五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1件17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8件135人,渎职侵权案件23件40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办案规模连年居于全市基层院之首。

一是注重查办大案。查办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1件63人,查办渎职犯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案件5件15人,被查人员中科级以上干部31人。先后查办了县粮食局原副局长肖聚富、县交通局原副局长黄世友等重特大受贿案,教育局原局长张克甫贪污受贿案,慎城镇原党委委员余广云滥用职权、贪污案等。经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办理了省教育厅教科院原院长阚智(正处级)、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长马焱(副处级)等人贪污受贿案件。

二是注重保障民生。将村养老保险、征地拆迁补偿、民生工程建设、计生殡改、涉农政策性补贴等直接关涉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查办着力点,立案查处上述领域涉农贪腐案件68件96人。依法查处了黄坝乡原副乡长宋道新受贿案、慎城镇城北社区干部王佩明贪污案、鲁口镇乡镇事务服务站原站长李杰贪污案,以及黄桥镇农经站原站长靳晶挪用农保资金案等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的案件。积极参与两矿周边环境治理和砂石资源治理,立案查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件13人。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坚持侦防一体化工作格局,针对典型案例发案原因、特点及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领域环节进行经常性犯罪动态分析,广泛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和个案预防。五年来,撰写案例分析31篇,发《检察建议书》55份,专项预防检察建议6份,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5份,其中 2014、2015年度的报告均得到县委领导批示转发。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共接收查询1670件次。依托“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和“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先后到国土、税务、党校培训班以及有关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75场次,受众达1万余人次。

四、强化监督求实效,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将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的主责、主业和主线,不断探索监督机制、拓宽监督途径、改进监督方式,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力求监督实效。

一是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五年来,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立案45件5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撤案25件30人。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大评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9件,防止和纠正了以罚代刑。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准逮捕197件,不起诉43件,对构成犯罪未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的,追捕80人,追诉46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向县公安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6份,公安机关均及时作出了纠正和整改。

二是加强审判监督。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共提起抗诉22件,提请上级院抗诉2件,均得到支持。如提起抗诉的张乐故意伤害案,经中院二审,由一审的一年有期徒刑改为三年有期徒刑。同时,对合法正确的判决裁定,当事人申请抗诉的,坚决维护法院审判权威,向申请人说理后及时作出不予抗诉的答复。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规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做好当事人息诉工作的同时,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请抗诉10件,发《再审检察建议》6件。

三是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监管违法情形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7份。扎实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该类案件73件。开展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察工作,纠正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案件13件。稳步推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监督纠正不当缓刑、假释或暂予监外执行15例,督促收监执行15人。发现并办理了全省首例社区矫正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案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原负责人万颍、夏桥司法所原所长张宏志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监督行政履职中的违法行为,共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48份,涉及工程质量、环境卫生、土地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商品房预售金管理等多个方面。帮助28个乡镇在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建章堵漏,涉及民生工程107个。为防止疾病传播,开展了医疗废物处理情况调查,对各乡镇卫生院存在的医疗废物乱丢弃、与生活垃圾混同等问题向卫计委与环保部门发出建议,促成召开联席会议建章立制推进了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理。向未依法处理生活垃圾的乡镇提出检察建议,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乡镇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了我县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

五、健全机制强制约,倾力打造规范司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更应规范自身的理念,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内外监督之下,不断健全机制,促进规范司法。

一是深入推进规范司法。本着以规范促质量,以规范树公信的目标要求,持续开展了规范司法专项整治工作。分步采取了对照检查、征求意见、案件评查、整改落实等举措,共自我检查梳理出不规范的共性问题28类,向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部分律师发出征求意见函和调查问卷117份,收到意见和建议共计12类87条。案件评查中,分批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案件100%进行了自查,30%的案件接受了省市院联查。通过规范司法活动的开展,检察人员的理念意识、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逐渐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该项工作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后,得到充分肯定。

二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采取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在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案件质量评查联席会议及反馈评估会等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在报告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先后就公诉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反贪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等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并切实落实了人大常委会决议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打造“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倡廉洁、树公信。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邀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走近检察、了解检察、监督检察。2013年,在全市率先开通“两微一端”,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刑事复查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87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80条。

三是健全管理保障机制。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和检察工作要求,改造建成了规范合格的警务工作区和检务公开大厅。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着力加强了财物管理和车辆管理,公务招待开支大幅度连年减少。积极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信息引导侦查”平台与十多家单位实现信息共享,共利用该平台查询信息3500余条,发现案件线索62条,协办案件78件,协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被评为“全省十大品牌”之一。

六、齐抓共管强自身,致力培树过硬队伍

“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讲看齐、见行动”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持之以恒地打造一支靠得住、过得硬的颍上检察队伍。

一是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干警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干净”的基本操守、“担当”的宗旨理念。严格落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断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覆盖的党风廉政体系。坚持检务督查常态化,围绕重要节点、重点部位、重大活动及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各类督察、检查117次,有力督促了干警遵章守纪、履职尽责。

二是提升检察职业素养。我院组织青年干警率先开创了“青年检察官论坛——暨《刑法修正案(九)》”系列讲座19期,深受上级院好评。采取组织干警到高校系统学习、参加上级院培训、开办司考培训班、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构建学习型检察队伍,参培人员达178人次。组织干警参加演讲、摄影、文艺等比赛,多名干警获奖。我院孙朝伦副检察长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干警王学勇被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10名干警被市院评为“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在员额制检察官改革中,36名干警经过考试、考核、遴选脱颖而出被确认为员额内检察官,18名干警被确认为检察官助理。

三是优化队伍结构配备。在上级院的支持下,不断充实壮大班子成员,省院下派一名同志挂职我院副检察长,在县委支持下,从我院内部产生1名副检察长、2名党组成员和1名检委会委员,提拔7名副科级干部,任命28名检察员,选拔了11名年轻干警到中层岗位任职。为解决空编率问题,累计招录优秀毕业生20名,不断输入新鲜血液。我院现有研究生14名,本科生75名,一支理论素养、实践能力双高的队伍正在逐渐构建。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各项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持之以恒辛勤付出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固然可喜,但瓶颈不容忽视。我县检察工作在发展和推进中也暴露出毋庸置疑的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在履职效果方面,法律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少数干警在担当上不敢监督,在思想上不愿监督,在能力上不善监督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在规范司法方面,部分干警还没有真正养成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不规范现象时有回流,“粗心、粗糙、粗放”问题时有暴露,检察公信力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队伍结构还不尽合理,整体素能与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仍存差距,职级待遇还有待逐步解决,个别干警的精气神不适应越发高标准、严要求的检察工作;四是在院务管理方面,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仍不宽裕,财政支出吃紧。各项机制建设还存在亟需改进的短板。面对上述问题,我院将立足实际,有效谋划,寻求多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五是检察文化建设方面,还缺乏中长期的系统规划,硬件文化设施基本空白,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够集中和新颖。

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正处“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当下,纵观形势,检察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我们必须要站在时代的高度,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提早谋划、开拓创新,坚持强化监督的法定职责、公正执法的内在要求、从严治检的重要保障、服务大局的根本方向和公平正义的终极追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肩负起时代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

坚持党的领导。检察机关是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坚持党中央的绝对领导,这是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切实把党委部署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始终不渝地坚持、接受、依靠和争取党委领导。抓好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将“四种形态”常态化,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日常化,持之以恒地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引向深入。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定期汇报年度工作、专项工作和重要事项,虚心接受评议,认真落实决议。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采取“请进来、主动去”的方式吸纳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不断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形式、途径和内容,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将执法为民的宗旨理念切实落到实处。

服务县域发展。更加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逐步完善明确,为检察机关惩治贪腐犯罪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时代背景下,注重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特殊岗位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对换届选举中的破坏选举、买官卖官等犯罪案件紧盯不放,继续加大对扶贫领域贪腐的查处和预防力度,助力营造政治上的风清气正。

细化履职举措。新的形势给检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也带来新的机遇。我们将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的行动当中,切实把各项履职举措坐实、做细。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办案规模、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办案安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能力、拓展监督视野、改进监督方式、探索监督途径;稳步推进各项机制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升级检务保障、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检察公信力的进一步提升。

打造过硬品牌。2015和2016年度我院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个典型品牌”和“全省十个典型检察院”,这是对我院综合业务水平、干警队伍素质、机关效能建设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和肯定,我院将始终围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司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主线,力争将我院打造成在全省有影响、重创新、可推广的先进典型,跨入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

2017年检察工作思路

腊梅傲雪放,金鸡报晓来。2017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攻坚之年,也是我县精准脱贫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里,围绕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融合中心工作。围绕2017年度全县集中推进的重点工作和改革决策,充分运用法治手段和检察职能,做好保驾护航和保障促进工作。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和监管环节,主动将监督触角前移,积极开展事前警示和同步监督。对县委交办的案件和事项,及时高效、保质保量予以落实和完成。院党组定期向县委报告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结合履职和办案积极就全县发展稳定提出合理化建议。

保持队伍稳定。检察体制改革是契合当下惩治犯罪实践、紧握检察职能定位的一次重大调整和革新;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体制的顶层设计,旨在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工作机构。在两项改革可能同时推陈的关口,我院将确保改革措施平稳落地,切实在理念重塑、资源重组、格局重构的形势下保持清醒、保持定力、保持韧劲。

突出工作重心。补齐业务发展短板。我院虽连续两年保持全市第一位次,但成绩属于过去,要继续保持全市前列位次,必须保持先进部门发展优势,找准中等部门发展瓶颈,对症下药,补齐短板,防止 “木桶效应”的出现。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战略性任务,也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外出培训,走强化素质的精兵之路,构建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业务精良、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营造文化育检氛围。构建检察文化长廊、图书阅览室、廉政教育室等场所,组织和倡导干警踊跃参加各类检察文化活动,真正实现文化育检和文化铸魂效应。

持续增色亮点。我院将继续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准确保证诉访分离,构建涉检信访终结机制,特别是组织经验丰富、业务过硬、素养较高的人力组成专案小组,肢解分化顽固信访问题。在“老中青”人员配置不断合理化的格局下,立足院内工作实际,盘活人力资源,激发队伍潜力,创新开展因地制宜、独树一帜的工作方式、方法和路径,催生源源不断的检察“内生力”。

各位代表,光阴逼人、时不我待,我们将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全面贯彻县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热情,强化司法办案,狠抓质量效果,提升规范水平,锻造过硬队伍,维护司法公信,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