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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
市院公开听证审查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时间:2019-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9日下午,市院对申某某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不服民事生效裁判申请监督一案组织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全国人大代表吴永利、省政协委员张运领、市人大代表黄昕、市院人民监督员杨波受邀进行现场监督。省院第六检察部(筹)副处长张克德及检察官助理方强、魏少敏到场指导。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来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洪军全程参加了旁听。

 

 

本次听证会由市院第五检察部(筹)副处长王静主持,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的规定,听证会首先由申请人对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了陈述,其他当事人发表了意见;随后主持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新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发问;最后分别由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发表了意见。受邀代表对检察机关采取听证会公开审查案件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受邀代表一致认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常态化开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可以厘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实现让案件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