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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讲堂】第二讲| 曹书记谈《红色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及人民检察制度》
时间:2021-07-27  作者:马荔炎  新闻来源:颍上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1年7月19日上午,颍上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书记讲堂”第二讲开讲,第一检察部党支部书记曹培涛讲授了《红色中国法治建设历程及人民检察制度》,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了学习。

  讲课内容从革命根据地法治建设和新中国法治建设两个时间段来进行阐述,以不同时期的立法为时间轴,突出不同时期的立法重点。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立法以土地斗争为主线,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对保障解放战争胜利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立法和土改运动提供了历史经验。抗日战争时期以“有利于抗战”、“体现人民民主”为原则的立法保障了人权,检察机关开始以检察委员会的形式独立行使检察权,是中国共产党在对检察工作的伟大探索和创新。解放战争时期在重视土地立法的同时,刑事立法取得进步,明确“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原则。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为基础进行了法律创建,“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时期法治建设受到挫折。改革开放后,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全面修宪,并相继通过了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在内的一批基本法律,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党的十五大首次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十八大把法治明确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九大进一步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上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从国家治理的局部性方略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性方略,凸显了法治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地位,提升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引领性作用。

  中国法治这一路走来,披荆斩棘、筚路蓝缕。进入新时代,中国法治的使命艰巨、重任在前。我们将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不断开创中国法治的新征程与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