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献彬提请,2021年3月19日下午,颍上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会审议并通过,任命李艳群、胡飞、王治森、闫国栋4名同志为颍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此前,该4名同志已通过省检察院组织的员额检察官遴选笔试、考察考核、面试审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