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第六十七条:“发展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境外黑社会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实施有组织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第五款:“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加强了对涉未成年人的有组织犯罪的惩治力度。